桂东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
2022-10-22 21:26:3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桂东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邓艳芳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5377

当前,我县持续晴热高温干旱,森林火险处于极高风险期。为筑牢森林防火屏障,杜绝森林火灾发生,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有关规定,发布如下封山令。

一、封山时间:从即日起我县境内所有山林全面封山,解封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二、封山区域:桂东县境内所有山林。

三、封山规定:

(一)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人员森林防火外,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。

(二)封山区域内,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有发生火灾风险的作业行为。

(三)经批准进山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检查,主动扫防火码,上交一切火源,并遵守相关防火规定,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报告义务。

(四)有山林景点的乡镇(场)要在林口、路口、卡口设置卡点,落实专人值班和24小时巡防。

(五)严禁一切林区生产生活和施工用火,严禁红白喜事、庙宇祭祀等活动期间在野外燃放烟花爆竹、焚香烧纸烧烛等用火行为。

(六)严禁烧荒、烧稻草、烧秸秆、烧田埂、焚烧垃圾等,禁止在林区及林缘地带吸烟行为。

(七)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、阻挠和妨碍检查,对不听劝阻,违反以上规定的,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(八)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,应立即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。对野外违规用火第一举报者奖励1000元。

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电话:86281538623215。

桂东县人民政府

2022年10月21日

责编:邓艳芳

来源:桂东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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